6月30日,党委书记、校长赵琳一行对各单位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多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并就安全检查等工作作出部署。先后走访了教学主楼电气学院实验室、西区二食堂、保卫处校园监控室、南区“过街天桥”工程现场和材化学院危险品库房等场所和区域,并对校园环境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学校办公室主任付尧、副主任董超群陪同检查。
赵琳书记在检查时多次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近期关于安全防范的工作通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具体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生产环节的绝对安全,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在电气学院实验室,赵琳书记听取了电气学院院长刘骥和实验室负责人的汇报。他指出,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发挥学院主体责任,开放实验室的预约、实验设备的使用要制度规范、权责明确。在西区二食堂,赵琳书记听取了后勤部门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后强调,在保障好全校师生饮食安全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操作规程,重点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技能,抢先抓早发现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在走访保卫处校园监控室期间,赵琳要求保卫处进一步加强谋划和责任落实,要整合好、利用好现有资源,确保师生在校园内的出行安全。
随后,赵琳书记带队到南区征仪路“过街天桥”工程现场和材化学院危险品库房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他指出,征仪路过街天桥的建设是我校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保障好工程建设安全和投入使用后的师生出行安全。在检查材化学院危险品库房时提出,实验室和学院负责人要坚持安全责任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制度、确保安全。
走访检查过程中,赵琳书记指出了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他强调,要深刻记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增强大局观念,以“制度规范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安全制度体系,明确安全制度责任,时刻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安全责任要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电气学院、材化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同志陪同检查。
赵琳书记检查电气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赵琳书记在西区二食堂检查安全工作
赵琳书记走访保卫处监控室
赵琳书记检查材化学院危险品库房
赵琳书记检查南区征仪路过街天桥工程